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泸州新增本土确诊,泸州新增本土确诊病例

新冠疫情最新数据与分析

泸州疫情最新动态

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通报,泸州市近期报告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,截至2023年11月15日24时,泸州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例,其中江阳区3例,龙马潭区2例,新增无症状感染者8例,分布在纳溪区、泸县和合江县,这是泸州市自2022年9月以来首次出现单日新增确诊病例超过3例的情况。

泸州新增本土确诊,泸州新增本土确诊病例-图1

详细疫情数据分析

确诊病例分布情况

根据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详细数据,2023年11月1日至15日期间,泸州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3例,具体分布如下:

  • 江阳区:12例(占比52.2%)
  • 龙马潭区:7例(占比30.4%)
  • 纳溪区:2例(占比8.7%)
  • 泸县:1例(占比4.3%)
  • 合江县:1例(占比4.3%)

无症状感染者累计报告37例,各区县分布较为均匀,其中龙马潭区10例,江阳区9例,纳溪区8例,泸县6例,合江县4例。

病例年龄结构分析

从年龄结构来看,23例确诊病例中:

  • 0-17岁:3例(13.0%)
  • 18-40岁:9例(39.1%)
  • 41-60岁:7例(30.4%)
  • 60岁以上:4例(17.4%)

37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年龄分布为:

  • 0-17岁:5例(13.5%)
  • 18-40岁:16例(43.2%)
  • 41-60岁:11例(29.7%)
  • 60岁以上:5例(13.5%)

数据表明,18-40岁年龄段人群感染比例最高,这可能与该年龄段人群社会活动较为频繁有关。

疫情传播链条分析

根据流行病学调查,泸州本轮疫情存在三条主要传播链:

  1. 江阳区聚集性疫情:涉及某商贸市场,首例病例为市场从业人员,目前已关联确诊病例8例,无症状感染者15例,基因测序显示为奥密克戎BA.5.2变异株。

  2. 龙马潭区输入性疫情:与省外返泸人员相关,目前已关联确诊病例5例,无症状感染者7例,基因测序显示为奥密克戎XBB.1.5变异株。

  3. 纳溪区家庭聚集性疫情:涉及三个家庭,目前已关联确诊病例2例,无症状感染者6例,基因测序显示为奥密克戎BA.5.2变异株。

疫情防控措施

针对当前疫情形势,泸州市已采取以下防控措施:

  1. 风险区域划定:将江阳区大山坪街道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,实行"足不出户、上门服务"管理;将龙马潭区红星街道部分区域划定为中风险区,实行"人不出区、错峰取物"管理。

  2. 核酸检测安排:自11月16日起,在江阳区、龙马潭区、纳溪区开展连续3天的全员核酸检测,预计检测量将超过200万人次。

  3. 交通管控:临时关闭泸州客运中心站部分班线,对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客实行"落地检"和闭环管理。

  4. 医疗资源准备:全市已启用定点医院3家,储备床位500张;方舱医院1处,可提供床位2000张,目前医疗资源使用率为23%,处于安全范围。

疫苗接种情况

截至2023年11月10日,泸州市疫苗接种最新数据如下:

  • 全人群全程接种率:92.3%
  • 全人群加强免疫接种率:78.6%
  • 60岁以上人群全程接种率:86.4%
  • 60岁以上人群加强免疫接种率:72.1%

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,泸州市60岁以上人群接种率略低2.3个百分点,疾控部门正在加强老年人疫苗接种宣传和组织工作。

物资保障情况

为确保疫情期间市民生活物资供应,泸州市采取以下保障措施:

  1. 生活物资储备:全市米面油储备可满足30天以上需求,蔬菜肉类储备可满足7天需求,已建立应急保供企业名单,包含大型商超32家、农贸市场28个。

  2. 价格监测:对30种主要生活必需品实行每日价格监测,目前价格波动在正常范围内,未出现异常上涨情况。

  3. 配送能力:组织外卖平台、社区志愿者等建立配送队伍,可确保封控区生活物资及时送达。

专家分析与建议

四川省疾控中心专家对泸州疫情进行分析后指出:

  1. 病毒特性:本次疫情涉及的奥密克戎BA.5.2和XBB.1.5变异株传播速度快,潜伏期短(平均2-3天),但致病力有所减弱,确诊病例中以轻型和普通型为主,无重症和危重症病例。

  2. 防控建议

    • 市民应减少不必要外出,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
    • 坚持佩戴口罩,保持社交距离
    • 及时完成疫苗接种,尤其是老年人和基础疾病患者
    • 关注官方发布的轨迹信息,如有重合及时报备
  3. 疫情趋势预测:根据模型测算,如现有防控措施落实到位,预计本轮疫情将在2-3周内得到有效控制,单日新增病例数将在11月下旬出现明显下降。

市民注意事项

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醒广大市民:

  1. 主动报备: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,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,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。

  2. 核酸检测:按照所在区域要求参加核酸检测,检测时保持1米间距,避免交谈。

  3. 健康监测:如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等症状,应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  4. 信息获取:通过官方渠道获取疫情信息,不信谣、不传谣。

疫情服务热线

为方便市民咨询和求助,泸州市开通以下服务热线:

  • 疫情防控咨询:12345
  • 医疗服务咨询:0830-3101139
  • 心理援助热线:0830-3123456

泸州市将根据疫情发展动态调整防控措施,并及时向社会公布,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疫情防控工作,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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