漓江学院舞蹈学招生简章

99ANYc3cd6 舞蹈培训 1

桂林漓江学院已于2025年经教育部批准,整体转设并更名为桂林旅游学院,其原有的舞蹈学专业现已整合为桂林旅游学院的舞蹈表演专业,并开设了“旅游与舞蹈表演”方向,您查询的“漓江学院舞蹈学”专业,现在应以桂林旅游学院舞蹈表演专业的招生信息为准。

漓江学院舞蹈学招生简章-第1张图片-泰美艺术培训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以下信息综合了桂林旅游学院近年来的招生政策,供您参考,最准确、最新的信息,请务必以桂林旅游学院招生信息网当年发布的官方招生简章为准。


桂林旅游学院舞蹈表演专业招生简章(参考版)

学校与专业概况

  • 学校名称: 桂林旅游学院
  • 校区: 相思江校区(原漓江学院校区)
  • 专业名称: 舞蹈表演
  • 专业代码: 130204
  • 学制: 四年
  • 学历: 大学本科
  • 授予学位: 艺术学学士

专业特色: 本专业依托桂林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,将舞蹈艺术与旅游文化深度融合,旨在培养具备扎实舞蹈表演功底,同时掌握旅游演艺策划、文化推广、舞台管理等相关知识的复合型、应用型艺术人才,学生毕业后不仅能胜任专业舞蹈团体的表演工作,更能适应旅游演艺、文化场馆、酒店艺术管理等新兴领域的需求。

培养目标

本专业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掌握舞蹈表演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,具备较强的舞蹈舞台表演能力、教学能力和一定的编创能力,熟悉旅游行业与文化市场运作规律,能在专业文艺团体、旅游演艺机构、文化管理单位、大中专院校及社会艺术培训机构从事表演、教学、策划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。

核心课程

  • 专业基础课: 芭蕾舞基训、中国古典舞基训、中国民族民间舞、现代舞基训、舞蹈概论、舞蹈艺术概论、中国舞蹈史、西方舞蹈史。
  • 专业技能课: 舞蹈剧目排练、舞蹈编导基础、舞蹈教学法、乐理与视唱练耳。
  • 专业方向课(旅游与舞蹈表演方向): 旅游演艺策划与管理、舞台灯光与音响技术、礼仪形体训练、景区实景演出案例分析、酒店艺术管理等。

招生计划

  • 招生省份: 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生,具体省份和计划数以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。
  • 招生计划数: 每年招收人数约在 30-50人 左右,具体人数以当年官方公布为准。

报考条件

  1. 基本要求: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,身体健康,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体检要求。
  2. 专业要求: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组织的舞蹈类(或艺术类)省级统考,且成绩合格。
  3. 身体条件:
    • 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cm,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58cm。
    • 五官端正,身材比例协调,四肢无严重残疾或功能障碍。
    • 双眼视力矫正后达到4.8以上,无色盲、色弱。

专业考试

  • 考试形式: 采用省级统考成绩,不组织校考,考生只需参加其所在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舞蹈类(或艺术类)统一考试即可。
  • 省级统考内容(通常包括,具体以各省要求为准):
    1. 基本功测试: 软开度、控制能力、弹跳能力、旋转技巧等。
    2. 舞蹈表演(剧目): 考生自备一个舞蹈剧目(时长通常在2-3分钟),舞种不限(如古典舞、民族民间舞、现代舞、芭蕾舞等),需自带伴奏音乐(U盘格式)。
    3. 即兴表演: 考生根据现场提供的音乐或主题进行舞蹈表演,考察其舞蹈感知、理解和编创能力。

录取规则

  1. 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要求: 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(省级统考)成绩均需达到其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。
  2. 综合分计算: 采用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    • 综合分 = 文化课总分 × 30% + 专业课总分 × 70%
    • (注:部分省份可能有不同的折算公式,请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或考生所在省份的规定为准,此为常见计算方式)。
  3. 投档规则: 学校在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投档的考生范围内,按照上述综合分排序,遵循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的原则进行录取。
  4. 单科成绩: 无特殊要求。

收费标准

  • 学费: 每年约 12000元 - 15000元 人民币(具体金额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和学校当年公布为准)。
  • 住宿费: 每年约 1000元 - 1500元 人民币(根据宿舍类型不同有所差异)。

奖助学金

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,包括:

漓江学院舞蹈学招生简章-第2张图片-泰美艺术培训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  • 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。
  •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、单项奖学金。
  • 社会捐赠奖学金。
  • 勤工助学、临时困难补助等。 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。

毕业与就业

  • 毕业: 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,成绩合格,达到毕业学分要求,准予毕业,颁发桂林旅游学院本科毕业证书,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,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。
  • 就业方向:
    • 专业艺术院团、歌舞剧院等表演单位。
    • 各类旅游演艺公司、实景演出项目(如“印象”系列)。
    • 高星级酒店、度假村的艺术表演与管理岗位。
    • 文化馆、青少年宫等社会文化机构的舞蹈教师或编导。
    • 大中专院校、中小学的艺术教师。
    • 自主创业,开办舞蹈培训工作室等。

十一、 咨询方式

  • 学校招生办公室:
    • 地址: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中路3号
    • 邮编:541006
    • 电话:+86-773-3690228, 3690229
    • 传真:+86-773-3690220
    • 官方网站:http://zsb.gltu.edu.cn/ (桂林旅游学院招生信息网)
    • 官方微信公众号:桂林旅游学院招生办公室
  • 学院/专业咨询:
    • 可咨询学校 文化与传播学院艺术学院(具体名称请以学校官网为准)。

温馨提示

  1. 信息时效性: 以上信息为参考,每年的招生政策、计划、学费等可能会有微调。务必在高考前关注“桂林旅游学院招生信息网”,获取最新、最权威的官方招生简章。
  2. 省级统考: 考生和家长一定要密切关注本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艺术类统考通知,了解报名时间、考试内容、评分标准等,并按要求报名和参加考试。
  3. 提前准备: 舞蹈专业考试对基本功和表现力要求很高,建议考生尽早进行系统、专业的训练,精心准备考试剧目。

祝您备考顺利,成功考入理想的大学!

抱歉,评论功能暂时关闭!